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復合調味料 GB 31644-2018
| 更新時間 2024-12-02 19:03:27 價格 100元 / 件 聯系電話 19966567961 聯系手機 13635694394 聯系人 李工 立即詢價 |
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復合調味料》(GB 31644-2018)是一項重要的食品安全標準,它詳細規定了復合調味料的生產、加工、銷售等各個環節的衛生和質量要求。以下是對該標準的詳細解讀:
一、標準概述標準名稱: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復合調味料
標準編號:GB 31644-2018
發布日期:2018年06月21日
實施日期:2019年12月21日
發布機構: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、國家市場監督管理zongju
該標準適用于復合調味料,包括調味料酒、酸性調味液等。但需要注意的是,水產調味品不在此標準的適用范圍內,而應執行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水產調味品》(GB 10133-2014)。此外,雖然配制醬油、配制食醋及火鍋調料在《調味品分類》(GB/T 20903-2007)中不被歸類為“復合調味料”,但由于其產品實質為復合調味料,因此也屬于GB 31644-2018標準的適用范圍。
三、定義復合調味料是指用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調味料為原料,添加或不添加輔料,經相應工藝加工制成的可呈液態、半固態或固態的產品。只有甜味料加工而成的產品不納入復合調味料的范疇。
四、技術要求1. 原料要求原料應符合相應的食品標準和有關規定。
復合調味料應具有產品應有的色澤、滋味和氣味,無異味、無異嗅。
產品狀態應具有產品應有的狀態,無霉變,無正常視力可見外來異物。
污染物限量應符合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》(GB 2762-2017)的規定,主要對鉛、總砷和3-氯-1,2-丙二醇等指標進行限值要求。
即食復合調味料(如沙拉醬等)的致病菌限量應符合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》(GB 29921-2013)的規定。
非即食復合調味料的微生物限量則不作要求。
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應符合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》(GB 2760-2014)的規定。其中,調味料酒應符合料酒及制品的規定,其他復合調味料應符合復合調味料的規定。
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復合調味料》(GB 31644-2018)的發布和實施,為復合調味料的生產、加工、銷售等各個環節提供了明確的衛生和質量要求。它有助于規范復合調味料市場,保障消費者的飲食安全。同時,該標準也促進了復合調味料行業的健康發展,推動了行業的技術進步和產品創新。
聯系方式
- 電 話:19966567961
- 聯系人:李工
- 手 機:13635694394
- 微 信:1996656796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