色漆和清漆揮發性有機化合 物(VOC)含量的測定,GB/T 23985-2009
| 更新時間 2024-12-02 19:03:27 價格 100元 / 件 資質 cma/cnas 服務范圍 全國 報告 資質報告,可加急 聯系電話 19966567961 聯系手機 13635694394 聯系人 李工 立即詢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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色漆和清漆揮發性有機化合物(VOC)含量的測定,一般遵循GB/T 23985-2009/ISO 11890-1:2007標準。以下是關于這一測定的簡要說明:
該標準規定了測定色漆、清漆及其原材料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(VOC)含量的方法,主要適用于VOC含量大于15%(質量分數)的樣品。當預期VOC含量大于0.1%(質量分數)而小于15%(質量分數)時,應采用GB/T 23986。
測定方法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步驟:
準備試樣:對于單組分產品,稱取適量的樣品置于盤中;對于多組分體系,根據生產商的說明,徹底混合各組分,然后稱取適量的樣品置于盤中。
放置樣品:允許盤中的試驗樣品在溫度(23±2)℃和環境大氣壓力下放置一段時間(如1小時),以使樣品中的VOC充分揮發。
加熱處理:將盤放入烤箱中進行加熱處理,使樣品中的VOC完全揮發。如果試驗樣品在加熱過程中會發生任何異常分解或降解,可根據有關商定采用特定的加熱時間和/或溫度。
測定VOC含量:通過合適的方法(如氣相色譜法)測定揮發物中的VOC含量。根據試樣的類型,可以選擇使用熱注射進樣方式或冷注射進樣方式,其中熱注射進樣通常是方式。
計算VOC含量:根據測定的VOC含量和其他相關參數(如不揮發物含量、水分含量等),使用合適的公式計算出樣品的VOC含量。
需要注意的是,VOC含量的測定過程可能因不同的標準或方法而有所差異。因此,在實際操作中,應根據具體的標準和要求進行操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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