項目背景
2016年4月15日,環境保護部印發了《關于積極發揮環境保護作用促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指導意見》(環大氣[2016]45號) ,該意見中指出:“推進環境咨詢fuwu業發展,鼓勵有條件的工業園區聘請第三方專ye環保fuwu公司作為“環保管家” ,向園區提供監測、監理、環保設施建設運營、污染治理等一體化環保fuwu和解決方案”。由此,在環境保護領域正式提出了“環保管家”的概念。
所謂“環保管家”,就是一種“合同環境fuwu”, 主要指環保fuwu企業為政府、為企業、為園區提供合同式綜合環保fuwu,并視zui終取得的污染治理成效或收益來收費,是新興的一種治理環境污染的新商業模式。
“環保管家”通過常態化的“體檢”和“問診”,及時提出預警和針對性措施,以此避免環境事故的發生,讓專ye的人做專ye的事。2019年7月,國家發改委、生態環境部發布《關于深入推進園區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通知》,其中明確選擇一批園區(含經濟技術開發區)深入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。
實施范圍
fuwu國家重大戰略,在京津冀及周邊地區、長江經濟帶、粵港澳大灣區范圍內的園區推行第三方治理。其中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重點在鋼鐵、冶金、建材、電鍍等園區開展第三方治理,長江經濟帶重點在化工、印染等園區開展第三方治理,粵港澳大灣區重點在電鍍、印染等園區開展第三方治理。
fuwu內容
(1)提供包括環境污染問題診斷、系統解決方案,污水和固體廢棄物集中處理處置、煙氣治理、污染物排放監測以及監管信息平臺等環境綜合治理fuwu。
(2)推動第三方治理信息公開。構建第三方治理信息平臺,公開第三方基本信息、污染治理效果,完善有獎jubao制度和投訴受理機制。
(3)結合園區污染物產生、收集及處理處置現狀,規范企業排放、污染治理、排污者付費,提出園區污染治理的具體目標、主要任務和重點項目,明確項目建設必要性、可行性與可達性及其設計、建設、運營和維護方式、建設時序、保障措施等,闡述推進園區環境監管和信息公開體系建設的相關內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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