瓦斯是一般民眾對氣體燃料的通稱,可分為液化石油氣與天然氣、煤氣三大類。
瓦斯是古代植物在堆積成煤的初期,纖維素和有機質經厭氧菌的作用分解而成。在高溫、高壓的環境中,在成煤的同時,由于物理和化學作用,繼續生成瓦斯。 瓦斯是無色、無味的氣體,但有時可以聞到類似蘋果的香味,這是由于芳香族的碳氫氣體同瓦斯同時涌出。瓦斯對空氣的相對密度是0.554,在標準狀態下瓦斯的密度為0.716kg/m3,瓦斯的滲透能力是空氣的1.6倍,難溶于水,不助燃也不能維持呼吸,達到一定濃度時,能使人因缺氧而窒息,并能發生燃燒或爆炸。瓦斯在煤體或圍巖中是以游離狀態和吸著狀態存在的。
瓦斯成分:
主要成分是烷烴,其中甲烷占絕大多數,另有少量的乙烷、丙烷和丁烷,此外一般還含有硫化氫、二氧化碳、氮氣和水,以及微量的惰性氣體,如氦和氬等。在標準狀況下,甲烷至丁烷以氣體狀態存在,戊烷以上為液體。 如遇明火,即可燃燒,發生“瓦斯”爆炸,直接威脅著礦工的生命安全。
瓦斯爆炸:
瓦斯爆炸的條件是:一定濃度的瓦斯、高溫火源的存在和充足的氧氣。
1)瓦斯濃度
瓦斯爆炸有一定的濃度范圍,把在空氣中瓦斯遇火后能引起爆炸的濃度范圍稱為瓦斯爆炸界限。瓦斯爆炸界限為5%~16%。
當瓦斯濃度低于5%時,遇火不爆炸,但能在火焰外圍形成燃燒層,當瓦斯濃度為9.5%時,其爆炸威力zui大(氧和瓦斯完全反應);瓦斯濃度在16%以上時,失去其爆炸性,但在空氣中遇火仍會燃燒。
瓦斯爆炸界限并不是固定不變的,它還受溫度、壓力以及煤塵、其他可燃性氣體、惰性氣體的混入等因素的影響。
2)引火溫度
瓦斯的引火溫度,即點燃瓦斯的zui低溫度。一般認為,瓦斯的引火溫度為650℃~750℃。但因受瓦斯的濃度、火源的性質及混合氣體的壓力等因素影響而變化。當瓦斯含量在7%-8%時,zui易引燃;當混合氣體的壓力增高時,引燃溫度即降低;在引火溫度相同時,火源面積越大、點火時間越長,越易引燃瓦斯。
高溫火源的存在,是引起瓦斯爆炸的必要條件之一。井下抽煙、電氣火花、違章放炮、煤炭自燃、明火作業等都易引起瓦斯爆炸。所以,在有瓦斯的礦井中作業,必須嚴格遵照《煤礦安全規程》的有關規定。
3)氧的濃度
實踐證明,空氣中的氧氣濃度降低時,瓦斯爆炸界限隨之縮小,當氧氣濃度減少到12%以下時,瓦斯混合氣體即失去爆炸性。這一性質對井下密閉的火區有很大影響,在密閉的火區內往往積存大量瓦斯,且有火源存在,但因氧的濃度低,并不會發生爆炸。如果有新鮮空氣進入,氧氣濃度達到12%以上,就可能發生爆炸。因此,對火區應嚴加管理,在啟封火區時更應格外慎重,必須在火熄滅后才能啟封。
瓦斯爆炸產生的高溫高壓,促使爆源附近的氣體以極大的速度向外沖擊,造成人員傷亡,破壞巷道和器材設施,揚起大量煤塵并使之參與爆炸,產生更大的破壞力。另外,爆炸后生成大量的有害氣體,造成人員中毒死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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